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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佳信项目处 电锅炉电力扩容工程招标公告:①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②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佳信庄园电采暖锅炉供电及电采暖锅炉工程,设计容量2*1600kvA,10kV电缆外网敷设300米,原有锅炉房维修等。
招标范围:
一、配电部分:
1、10kV高压外网300米,采用两根电缆排管直埋敷设,电缆采用ZR-YJV22-8.7/15-3*150电缆,路径全长设置2m*2m*2m电缆检查井8个,电源T接点新立附杆一根,安装隔离开关、断路器等T接设备一套,工程要求达到符合电力部门验收送电要求。
2、高低压配电室内部分:10kV高压开关柜5面(进线1面、计量1面、PT柜1面、变压器出线柜1面),SCB11-1600KVA/10.5/0.4kV干式变压器两台、低压开关柜16面,密集型封闭母线土建及电气安装,高低压系统安装、连接调试等,工程要求达到具备电力部门验收送电所需的所有条件。
二、锅炉房及配电室改造:
1.锅炉房内墙体找平粉刷、门窗更换、屋顶防水、基础防水、排水(新建排水沟,检修排水主管线保证畅通)、锅炉房照明、监控、消防系统、锅炉房及配电室土建工程、其中电锅炉基础3座(3.5m*2m*0.2m),3台控制柜的基础,配电室隔离墙体及屋面土建施工。
2.锅炉房及配电室电缆沟土建工程(尺寸800*800、1000*1000、600*600)含电缆敷设与调试,(拆除原燃煤锅炉送、引风机基础,拆除旧管线等附属设施,窗户封堵,改建卫生间)
2.2 建设地点:米东区佳信庄园院内。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施工过程与当地电力部门有效衔接,确保达到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且成功入网运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2投标人是疆外企业的须具有《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4.2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生效时 间为准)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在开标以后的所有时间内,业主保留对施工承包商提供的投标资质、认证等证明文件进行验证的权力,如发现与实施不符,可立即废除该标书;对于已经授予中标函的,招标方有权取消授标函,并将视对工程的影响保留索赔的权利;对于已经签定合同的,招标方将保留索赔的权利。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4-25 1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5-02 19:0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原豫商大酒店)8楼招标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提供复印件,通过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无二维码的必须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疆外企业须提供《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绩证明文件投标报名及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应按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均不接收报名),并携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鲜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日上午10时至下午19时(北京时间)。
4.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原豫商大酒店)8楼招标部)。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二楼会议室(银都酒店西侧和平渠旁)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前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人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新疆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创新项目运营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因我公司财务流程较长,我们以财务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开标依据。所以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开标前7天汇出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时间问题我们无法及时取到收据,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投标,后果自负。
六、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16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二楼 会议室(银都酒店西侧和平渠旁)
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与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同时发布。
手机:13999262690 15811347917 电话:010-53393512 0991-682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