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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电字〔2016〕11号
关于开展中国电供暖行业“蓝天”奖
评审的通知
各电供暖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推进电供暖行业改革,培育创新企业和弘扬民族品牌核心价值观理念,表彰为电供暖行业做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引导和激励企业和个人不懈努力发挥更大价值,提高企业和个人综合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为环保事业、为民生温暖、为社会经济再添贡献,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电供暖专业委员会在多家部委大力支持指导下,将在全国电供暖行业开展中国电供暖行业“蓝天”奖评审工作,并将于2016年12月18日召开的中国电供暖行业战略促进发展大会上举行颁奖盛典。现邀请电供暖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并依据《中国电供暖行业“蓝天”奖参评管理办法》进行“蓝天”奖系列奖项申报工作。
中国电供暖行业“蓝天”奖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审核申报材料,对企业及个人进行品牌、销量、口碑、行业排名、节能率、环保安全、管理能力、科技成果、技术、营销、公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对荣获中国电供暖行业“蓝天”奖的企业和个人颁发相应的奖牌和荣誉证书。
一、评审机构
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电供暖专业委员会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行业专家,相关科研院所、媒体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建评审小组。本次评价的具体执行工作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电供暖专业委员会负责。
二、发布媒体
网易家居、搜狐焦点家居、慧聪网、千龙网等。
三、评价工作程序
(一)相关单位推荐或企业和个人自行申报;
(二)组委会核查提交材料,辅助企业完善提交材料;
(三)评审委员会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四)协会官方网站公示企业和个人名单;
(五)对获得奖项的企业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四、“蓝天”奖奖项的设置
(一)企业荣誉奖项设置
1、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领军企业(分行业1名)
2、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环保贡献企业
3、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突出贡献企业
4、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优秀推荐企业
(二)品牌荣誉奖项设置
1、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领军品牌 (分行业1名)
2、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环保贡献品牌
3、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最佳畅销品牌
4、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优秀推荐品牌
(三)个人荣誉奖项设置
1、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领袖人物(分行业1名)
2、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精英人物
3、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终身成就
4、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风云人物
5、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杰出人物
五、其它事项
1、请参与申报企业和个人将相关申报材料及申报表于2016年12月12日前邮件发送或邮寄至组委会,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2、本次评审奖项企业和个人均免费申报。
3、请获奖的企业和个人准时出席颁奖庆典。
4、获奖企业和个人不出席颁奖盛典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
电 话:010-80446350 传 真:010-63943120
邮 箱:dgnzwh@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马场甲14号(大红门集美家居7厅3层)
附 件:1、中国电供暖行业“蓝天”奖参评管理办法
2、中国电供暖行业“蓝天”奖申报确认表
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中国电供暖行业“蓝天”奖参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多部委《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全国城乡采暖“煤改电”工作的全面开展、深化电供暖行业改革,助力电供暖企业蓬勃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批创新企业和弘扬民族品牌核心价值观理念,同时对电供暖行业做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品牌和个人进行表彰,引导和激励企业、品牌和个人不懈努力更好的发挥更大价值,提高企业、品牌和个人综合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早日实现我国蓝天绿水的美好愿景,电供暖专业委员会在多家部委及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设立中国电供暖行业最高荣誉奖项-蓝天奖(以下简称蓝天奖)。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蓝天奖评审工作,特制定蓝天奖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条 蓝天奖释义“蓝天”代表着电供暖行业发展的使命目标,代表着以环保事业为己任的决心,代表为勇挑重担为我国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行业最高荣誉。
第三条 蓝天奖,标志着行业地位、品牌内涵、科技领先、性能卓越、口碑良好、品质高端、环保节能、优质服务。
第四条 蓝天奖,将每年组织一届评选活动,每届将在各省市轮流举办。首届北京
第二章 目 的
第五条 对电供暖行业发展中做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的肯定与激励。
第六条 弘扬民族品牌内涵、彰显中国力量。
第七条 培育电供暖行业知名品牌,鼓励更多具有生命力的电供暖品牌创新。
第八条 引领消费新潮流和引导电供暖行业高品质发展。
第三章 奖项设置
第九条 目前蓝天奖,奖项设置有:企业、品牌、个人三类荣誉奖项,今后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增加奖项。
第十条 企业(生产、经销、售后)荣誉奖项
(一)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领军企业
(二)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环保贡献企业
(三)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突出贡献企业
(四)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优秀推荐企业
第十一条 品牌(生产、经销、售后)荣誉奖项
(一)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领军品牌
(二)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环保贡献品牌
(三)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最佳畅销品牌
(四)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优秀推荐品牌
第十二条 个人(企业家、管理、技术、生产、销售)荣誉奖项
(一) 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领袖人物
(二) 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精英人物
(三) 蓝天奖-中国电供暖行业终身成就
(四) 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风云人物
(五) 蓝天奖-全国煤改电工程杰出人物
第四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十三条 蓝天奖评审机构由蓝天奖评审组委会和蓝天奖活动组委会两级组成,活动组委会常设办事机构为蓝天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十四条 蓝天奖评审组委会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专家、知名媒体、行业组织、联盟组织的部门负责人及行业权威专家组成。负责蓝天奖评审工作,审定获奖名单。
第十五条 蓝天奖活动组委会负责奖项评选活动通知推广和收集整理审报企业和个人申报材料核准,并向评审组委会提出获奖名单推荐。
第十六条 蓝天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电供暖专业委员会,其主要工作是:拟订、修改蓝天奖评审管理办法;培训、评聘蓝天奖评审人员;组织实施蓝天奖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对获奖组织进行监督和帮促。
第五章 评审内容
第十七条 企业、品牌(生产、经销)荣誉评审:主要综合企业品质、品牌、企业荣誉、服务、诚信、管理、口碑、销售额等方面。
第十八条 个人(企业家、管理、技术、生产、销售)荣誉评审:主要综合个人领导力、影响力、管理能力、创新精神、销售才能等方面。
第六章 申报条件
第十九条 企业申报:凡符合电供暖行业相关企业的生产、销售、均可自行申报或由协会、商会、联盟团体组织推荐申报。
第二十条 个人申报:凡从事与电供暖行业相关工作者(企业家、管理、技术、销售)均可自行向单位自荐申报或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第七章 评审程序
第二十一条 组织申报。凡符合蓝天奖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填写《中国电供暖蓝天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和填报要求,将申报表及必要的证实性材料一并寄送至蓝天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蓝天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评价意见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资料评审。蓝天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行资料评审。蓝天奖活动组委会根据资料评审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推荐名单。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价。蓝天奖评审组委会对申报企业的《中国电供暖蓝天奖申报表》、及个人提供相应材料等进行综合分析,定审获奖名单。
第二十五条 网站公示,凡是通过专家组委会评审入围的企业和个人都会在战略媒体合作平台进行7天公示期,7天届满进行最终获奖名单定审。
第八章 获奖企业和个人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获奖企业和个人应从实际出发,制定提高新目标,不断创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造新的价值。
第二十七条 蓝天奖活动组委会对获奖企业和个人进行必要的监督及综合绩效的稳定性及发展趋势进行确认,并不定期在网站、报刊、杂志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 获奖企业和个人有义务宣传、交流经验,带动我国电供暖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第九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九条 蓝天奖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程序规范化,评审透明化,同时接受政府、新闻界、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三十条 评审人员要公正廉明,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讲求效率,工作认真,保守机密。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评审人员资格的处分。涉及法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申报、接受评审的企业和个人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申报及接受评审的资格。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蓝天奖活动组委会。
手机:13999262690 15811347917 电话:010-53393512 0991-682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