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标题: 发改委:今年两次降低电价 企业电费减负近470亿)
发改委:2016年两次降低电价-企业电费支出减负近470亿
发改委:2016年两次降低电价_企业电费支出减负近470亿。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是指将居民生活用电户日用电量分为若干档,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电价,对于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电价。发改委28日召开“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新闻发布会,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表示,今年以来较大幅度降低电价,两次降价合计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负担470亿元左右。中金网6月28日
施子海表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创新价格机制,既是加强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向纵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更加主动灵活地运用价格杠杆,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降低实体经 济成本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施子海介绍,围绕降低企业成本、更好服务企业,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较大幅度降低电价。今年以来两次降低电价:一次是1月份,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3分钱,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近300 亿元。另一次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通过统筹利用取消化肥优惠电价等腾出的空间,再次降低电价,涉及降价的21个省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1.05 分钱、大工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1.1分钱,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约170亿元。两次降价合计,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负担470亿元左右。
二、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先期在蒙西、深圳和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6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 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同时今年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也将纳入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统一组织对上述试点地区的电网公司交叉开展成本监审,预计8月底以前可以完成实地审核。
三、降低征信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今年以来也开展了两次。第一次是自1月15日起,降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各项征信服务收费标准,总体降幅30%左右,其中对个人用户和主要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的 收费标准降幅分别达到60%和50%。第二次是3月份,联合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完善银行卡刷卡收费定价机制,明确自9月6日起对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区分借记、贷记卡分别降低费率水平,对超市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商户实行费率优惠,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用户实行零费率;同时,放开收单环节服务费。上述两项降费合计每年可降低商贸流通企业等用户支出约80亿元。
四、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发改委已经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涉进出口环节和涉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等,三项收费全面实行“目录清单”制度,要求各地于7月20日前全部向社会公布。
同时,探索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全面公开的收费目录清单体系。在中央层面,降低了住建、工商等6个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负约40亿元。在地方层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成效也比较明显,如:安徽省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基础上,率先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收费目录清单体系,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0多亿元。广东省大力推行涉企“零收费”制度,减免了全部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五、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这一政策从今年1月起执行。一方面简化了管理环节,方便了执收单位,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收费单位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对改进企业服务起到积极作用。
施子海表示,除上述五个方面外,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工作在其他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河北、辽宁、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南、北京、四川、甘肃、新疆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贯彻中央2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天津、吉林、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6省(直辖市)预计7月底以前出台实施意见,还有10多个地方的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上报党委、政府审议。预计到三季度末绝大部分省、区、市能够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二、会同卫生计生委、人社保部、财政部即将印发报经国务院同意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去年出台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坚持总量控制,调放结合,强化政策联动 ,积极稳妥推进,逐步建立起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三、阶梯价格制度推行面继续扩大。截止目前,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已在除新疆、西藏外的29个省份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已在除青海、西藏外的29个省份、500多个城市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也已在28个省份、500多个城市实施,重庆和新疆正在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下半年即可实施(西藏尚未开通管道气)。
电价交叉补贴的危害
根据经济效率原则,销售电价的制定要建立在反映真实供电成本的基础之上,才能提高电力消费的经济效率;从供电成本的角度讲,应该是工业电价低于商业电价,商业电价低于居民电价;这主要是基于3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从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到居民生活用户的负荷率逐渐下降,当其他条件相同时,高负荷率的负荷比低负荷率的负荷服务成本更低;二是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的配电成本也比其他用户低; 三是根据最优定价的拉姆齐定价原则,用户的价格应该与其需求弹性成反比。因此,区别性定价的效率原则也要求工业电价低于商业电价,商业电价低于居民生活电价;而我国的电价正好相反,商业电价高于工业电价,工业电价高于居民生活电价,形成了严重的交叉补贴,而交叉补贴存在许多不利影响:
1、不能合理体现资源价值,不能引导合理消费。
2、不能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
3、不能保证电力工业发展所需的资金
4、 于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
阶梯电价的多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所有居民生活用电的用户每月电费按各级别用电量乘以该级别电价计算,采用这种模式第一阶梯有补贴的电价被所有用户所享受,补贴的电量和电费数额较大。
第二种模式是居民生活用电的每户每月电费,第一阶段电费只供用电量少于第一阶梯的用户使用,凡是超过第一阶梯用电量的用户,统一按第二阶梯电价标准计算电费。若低收入用户为2000万人口,按每户,3口计约670万户",这些用户由于收入低,户用电量控制在第一阶梯范围内。
第三种模式是实行阶梯分时电价。主要考虑有的省市在实施阶梯电价之前,已经在居民生活用电中推行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有利于转移高峰负荷"垫高晚间低谷负荷,所以在推行阶梯电价时,最好能将两种电价结合起来运用。即既按用电量划分为若干阶梯,每一阶梯执行不同电价;同时又对每一阶梯电价再执行分时电价;此外,还可以结合实行季节性电价等。